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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为:258944在2008-7-3 9:58:27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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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律援助,如何对残疾人进行法律援助。 回复: 法律援助是对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的当事人给予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是我国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保证公民享受平等公正的法律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人权保障机制的一项新的重要法律制度。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建立于1994年。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获得法律援助,这其中有两个条件。一是有充分理由证明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提供法律帮助 ,二是确实因为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需要法律帮助的费用,或者只能支付一部分费用。后一个条件,要根据当地政府所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来衡量。简单说就是持低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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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为:45680在2008-7-3 9:55:49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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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贫困残疾学生上学有什么照顾吗 回复: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子女上学可持户口和低保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就读的公办学校登记,就读小学、初中的,由学校免收杂费;就读高中的(包括职业高中)由学校减半收取学费、宿费。低保对象子女就读救助由市际、区、乡镇企业各自承担所管辖学校的救助任务,对无力实行救助的市直学校,低保子女上学在每年一次的爱心助学工程捐助款中解决,这就需要提前和街道及学校打好招呼。对于残疾人子女或残疾学生考入大学的,市残联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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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为:222222在2008-7-3 9:54:12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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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动迁有没有什么特殊待遇 回复: 关于残疾人的动迁待遇问题,依据《牡丹江市》城市拆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台如果现住房面积不足50平方米,可以比其它动迁户每平方米多得5元钱的动迁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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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为:11111在2008-7-3 9:46:37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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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残疾人的下岗和退休问题有何说法? 回复: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应尽量避免残疾人下岗。对于企业因兼并或破产,确需安排残疾人下岗的,要保证其基本生活。 (2)国家对残疾人的退休年龄无特殊规定。事业单位的职工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干部编制的女职工为55周岁,工人编制的女职工这50周岁。如病退,男职工50周岁,女职工45周岁,对残疾人,国家没有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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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为:1234567在2008-5-25 15:02:31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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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 回复: 所谓最低生活保障金是旨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口,由国家给予 一定的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一种生活费用补贴,其中,所谓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按照当地维持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须的衣、食、住费用来确定的。对于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种情况是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的残疾人,可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另一种情况是对尚有一定收入的残疾人,可以按照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差额享受保障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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